今日快报!虚拟电厂概念股掀起涨停潮 北京科锐领跑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19:37:36 552 0条评论

虚拟电厂概念股掀起涨停潮 北京科锐领跑

北京 - 6月17日,虚拟电厂概念股在A股市场掀起涨停潮,多只相关股票涨幅喜人。其中,北京科锐(sz002350)涨停,恒实科技(sz002425)、炬华科技(sz002325)涨幅超10%,金智科技(sz300593)、中电兴发(sz000921)、陕鼓动力(sz002032)、国能日新(sz000896)、万里扬(sz002071)等跟涨。

虚拟电厂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分布式可调节资源聚合在一起,通过市场化交易进行优化调度,形成虚拟电厂,提供灵活性服务,实现电网安全、经济、稳定运行的一种新型电力系统形态。随着我国能源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,虚拟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。

近期,国家层面频频出台利好政策支持虚拟电厂发展。5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到2025年,基本形成适应不同区域发展特点的虚拟电厂发展模式。6月,国网公司印发《虚拟电厂接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虚拟电厂接入电网统一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。

政策利好叠加市场需求增长,虚拟电厂概念正成为A股市场新的炒作热点。多家机构研报表示,虚拟电厂是未来电力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,相关产业发展潜力巨大。

从投资机会来看,业内人士建议关注以下几类虚拟电厂概念股:

  • 拥有虚拟电厂平台或技术优势的企业,如北京科锐、恒实科技、炬华科技等;
  • 具备分布式可调节资源运营能力的企业,如金智科技、中电兴发、陕鼓动力等;
  • 能够提供虚拟电厂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,如国能日新、万里扬等。

不过,业内人士也提醒投资者,虚拟电厂概念股仍处于起步阶段,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尚在完善,投资需谨慎。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8 19:37:36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速配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